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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除標籤化 不是從租金或房型做起

【文/住展房屋網】最近北市大同區明倫社宅(部分大戶房型)租金過高之情形,成為外界熱議的話題。當然,社宅租金被批過高,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官方的對應方式,卻顯然無法真正說服民眾。而這次柯P的公開回應,更是愈描愈黑;稍早先說是因為設備太好,要回去自我檢討,接著又說坪數太大,下次會改。

而柯P最新解釋,還比先前更加糟糕;因為他說,當初規劃大坪數戶,是希望明倫社宅不要只有窮人入住,以免被貼上貧民窟的標籤。結果此話一出,當然又遭狂批,被外界說他是歧視(弱勢者)。

對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稍早就點出,社宅不是不能規劃中大坪數,畢竟絕對可能有人丁較多的弱勢戶;以控制租金為由,所以不能用一定水準以上的建材配備,更是邏輯不通。其實箇中真正癥結在於,政府一直抱持著蓋社宅外,(政府)不要再多花一毛錢,甚至希望社宅像其他一般能夠創造現金流的公共建設一樣,符合一定自償率,所以才會出現社宅租金是市價的幾折,或政府還另多給(弱勢族群)補貼,所以實質租金其實不貴的詭異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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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的觀念及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從多數已發展相關政策多年的國家地區經驗來看,(社宅)就算強調混居,原則上都是照顧弱勢為優先、為出發點,因此本質上,社宅具有高度社會福利性,不是一般公共建設,不能死守財務自償或平衡,甚至政府還必須定期編列預算補足之,這正是相關NGO團體一直強調(需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的原因。

至於社宅標籤化,原因更不在租金或坪數規劃;請看過去國宅的(錯誤)經驗,答案就在那裏!也就是,從前端的建材用料、營建品質,到後端的物業管理、居住品質等,都為人詬病。現在要避免社宅重蹈覆轍,就要從選用建材、增設公益設施等硬體,及施工、物業管理品質等軟體著手;唯有如此,才有可能避免被標籤化、產生避鄰效應。

在此容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再強調一次;(政府自行或委託NPO)興辦社會住宅,宗旨、出發點就是照顧社經弱勢,故從經濟能力角度,入住者確實可能以中低收入者為主。如何避免被貼上所謂貧民窟的標籤,則須從社宅軟硬體等品質層面著手,用規劃大戶房型或提高租金方式為之,根本本末倒置!

另外,以目前台灣社宅存量仍嚴重不足之下,更該以照顧弱勢為優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開放讓眾多一般無殼族也能承租;要解決一般無殼族的住房問題,還是必須從買賣及租賃市場制度改革下手,社宅只能解短期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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