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都更門檻加速民辦都更 桃園更新都更單元劃定基準

為加速推動桃園都市更新,桃園市政府於4月24日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放寬都更基地三大檢核條件,包括面臨道路條件,危老建物轉軌都更,以及環境檢討指標條件,希望能增加民間參與都更意願。

放寬都更門檻加速民辦都更 桃園更新都更單元劃定基準(圖/桃園市政府)

原先規定都更重建基地,須臨接一條以上計畫道路才能進行重建,但考慮到桃園老舊市區土地可能無面臨計畫道路的情形,本次修正放寬條件,只要土地面積達到1,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面臨已指定建築線且寬度達8公尺之現有巷道,即可進行都更重建。

為推動危險老舊建物重建以保障市民居住安全,桃園市於今年1月己簡化危老建築物的重建審查程序。本次修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更進一步考量到部分危老案件可能無法取得所有權人100%同意,因此只要符合危老建築應補強或拆除者,同意比例達五分之四,不須再檢討基地鄰路條件及面積、建物投影面積及環境檢討指標等條件,即可辦理都市更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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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位於非公劃都市更新區域,如欲辦理都更重建,需檢討三項環境窳陋指標,但此次修正後放寬檢討指標到兩項。另外,為符合TOD(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理念,位於火車捷運周邊800公尺的區域,放寬檢討指標到一項,以加速老舊市區周邊的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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