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價持續走高,使不少預算有限的購屋民眾轉鎖定法拍市場,期望能撿到便宜。不過,民眾經法拍取得的房屋、土地,可能會在完成過戶後,才發現該筆房地有欠繳房屋稅或地價稅的情形;若碰到此情況,欠稅該由誰繳清?
桃園市稅務局指出,一般土地、建物買賣,在辦理移轉時,需經稅務機關查無欠稅後,才得以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但若是經法院拍賣取得的房屋、土地,因未經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儘管有未繳清的房屋稅、地價稅,仍可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拍賣分配不足 欠稅仍屬原所有權人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因法拍物件於移轉前,無須辦理查欠作業,導致許多原所有權人會誤以為其所欠繳的稅額,已由參與分配繳清;事實上,當法拍物件拍賣分配不足時,原所有權人先前所欠繳的房屋稅、地價稅,仍屬原所有權人所欠稅,其繳納責任不會因物件被拍賣而消失。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法拍物件的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屬於優先債權,依法將由執行機關優先代為扣繳;如納稅人有欠繳使用牌照稅,或除遭法拍物件外,尚有欠繳其餘不動產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屬於次優債權,將以債權順序排定受償。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