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近年來原物料及市場波動、實務操作及審議情形,新北市政府檢討「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表」相關規定,經過一年多討論,決定將物價基準日由原先的2014年4月,調整至2020年8月,使費用提列更趨於合理。此案已於25日提送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確認,預計9月上路實施。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舉例,對總樓地板面積落在2500到7500坪的一般都更案來說,計算基準修正後,鋼骨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物,每坪單價將由原先的15.38萬元調整至17.12萬元,另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築物每坪單價則會由原先的13.12萬元,調整為14.61萬元,與台北市營建單價接近,且還可再加計物價指數調整及樓板隔音、綠建築、智慧建築、制震等設備費用。
此次修法也將調整風險管理費用,新北市都更處說明,不僅管維費用、委辦費用等不具風險性的費用予以扣除,費率上限也由原先的12%提高至14%,並改以級距方式認列,更加明確風險管理費計算。都更處也指出,本次修法也會讓更新會成本提列更具彈性,有助於民眾自力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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