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正在積極興建台中共好社宅,市長盧秀燕於5月9日宣布擴大社宅租金優惠,以減輕青年經濟負擔。首次申請入住的居民可以享有第一年租金5折、第二年6折、第三年7折優惠,期滿後續約,再享三年每年7折優惠。然而,政治大學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指出,社會上有些弱勢族群並非經濟弱勢,因此在一般市場上不容易找到適宜的住房,他們同樣需要政府的社宅照顧。
張金鶚在臉書發文表示,目前社宅數量有限,應多數提供給弱勢家戶為主要目標。弱勢族群包括經濟弱勢(中低收入)、社會弱勢(老人、殘障⋯)、以及兼具上述二者身分者,這些族群應是政府最優先照顧對象。
張金鶚建議,政府可以根據不同的收入(經濟)程度,給予不同程度的租金補貼,這會是最理想的方式,以符合垂直公平原則。換言之,越低收入者租金補貼越多,反之一般收入者(非經濟弱勢)則不宜享受租金補貼,以免浪費社福資源、造成不公平。
張金鶚也提醒,政府也應檢討社宅分配的對象,目前社宅有相當比例是提供給非弱勢族群,應有檢討空間,當然更不宜接受租金打折補貼優惠。政府必須考慮補貼對象,不應僅遵循固定一個標準,一律都給予打折補貼,避免浪費社福資源、也造成補貼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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