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於今(19)日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明定重點包括,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非自住住家稅率上限提高至4.8%,並採全國歸戶,地方政府皆須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預計最快2024年7月上路,並在2025年5月後繳納的房屋稅即適用新稅率。
政黨團皆同意財政部版本,擬從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由1.5%至3.6%,調升到2%至4.8%,且強制要求地方都要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全數累進課徵,也就是上限3.6%調高至4.8%。
另外針對全國單一自住(豪宅除外),稅率從原本1.2%調降至1%,考量城鄉差距及居住習慣差異,豪宅定義授權地方分別訂定。
調高待售戶稅率 盼建商降價求售
建商的部分,待售戶原本在1年半內稅率為2%,修法後將納管並限制要在2年內售出採2%至3.6%,若待售超過5年,將採4.8%的最高稅率。期盼建商久賣未果時,能降價售出。
新制明年上路 後年正式開徵
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特定房屋法定稅率皆1.5%至2.4%。另外,為預防房東分割避稅,也在房屋稅條例明定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三戶為限,並排除法人適用。《房屋稅條例》修法後,新制將在2024年7月1日施行,2025年5月正式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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