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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民團嗆「要玩就玩真的」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出的版本均將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租金支出抵稅額度,現行每年每戶需核實扣除的12萬元上限額度有望調高。租客聯盟呼籲政府,選前應三讀通過,莫打假球。

OURs等多個民間團體早在2022年2月就共同提出《所得稅法》的修法民間版本,2022年5月審查《所得稅法》時,財政部允諾3個月內研議租金抵稅修法版本後,便再無下文。

租客聯盟指出,近年房價、租金不斷攀升,房客雖可以列舉一年12萬元的「租金支出」以扣抵綜所稅,但使用率卻極低。據「住宅狀況抽樣調查」推估,2019年台灣約有100萬戶租屋族,但同年賦稅署統計有列舉申報「租金支出扣抵綜所稅」的房客僅約2.7萬戶,比例不到3%,且逐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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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租客聯盟認為,租客極少使用「租金支出」以扣抵綜所稅的關鍵,在於租屋黑市造成房東不同意房客申報抵稅、抵稅制度過時及不合理,目前的「列舉扣除額12萬元」為財政部依1999年的租金行情訂定,現今的租金行情已遠超上世紀,額度早已不敷使用;加上「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僅能擇一申報,甚至出現「即便房東同意房客報稅,但租金抵稅反而更不划算」的異常情形。

財政部:有條件不反對

租客聯盟表示,財政部長期以「稅損數十億」等理由反對修法改革租金抵稅制度,如今因為選舉壓力,才改口「有條件不反對」,並提出「排富、排除有殼族、排除受領補貼」等內容。

租客聯盟認同此改革方向,並樂觀其成,雖因租屋黑市問題,落實租金抵稅仍需房東同意,但改善抵稅制度能夠直接幫助到以家庭為主的租屋族,更可以間接促使租屋市場透明化。

對擁屋者大方,對租屋者苛刻?!

租客聯盟表示,目前《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已送出委員會,額度則待黨團協商。本屆國會時間所剩不多,各黨團盡速取得共識,在選前三讀通過,且不排除進一步施壓,倘若屆期不連續重新開始,將成為「對擁屋者大方,對租屋者苛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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