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由於法拍市場較有機會買到便宜房屋,購買法拍房地轉賣,成為民間較常見的投資不動產管道之一。稅務局提醒,民眾若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價格,標得法院拍賣土地,未來出售該筆土地時,可能須負擔較高的土地增值稅。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在數年前,以低價取得法院拍賣的土地,近日在移轉該土地時,卻發現該筆交易的土地增值稅高於預期,後來才得知,是因為當初購入的成本較低,導致後續漲價數額相對提高。
土增稅高於預期 都是低價惹的禍
依據《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經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的土地,原則會以拍定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課稅依據;若法拍土地的拍定價格,比公告土地現值還低,則會以「較低」者作為該次移轉現值,向債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而得標人在下次移轉該筆以法拍取得的土地時,同樣會以前次移轉現值,作為計算土地增值稅的依據。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若民眾先前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價格,拍定取得土地,因移轉現值較低,後續轉手時,須負擔較高的土地增值稅額;民眾若以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價格,取得法拍土地,未來移轉該筆土地時,可事先將租稅規劃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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