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狀內登記的「主建物面積」就是室內面積,「附屬建物」通常是陽台,「共用部分」即為公設,不過注意權狀都是登記為平方公尺,只不過這共用部分可千萬注意車位是否包含在內,而沒有購買車位的話,當然不用分擔車位與車道的公設。
另外,台灣人慣用的坪數部分呢?除了大家已經知道雨遮不再計入坪數與不計價之外,一般建物登記有以下內容:「主建物」即是室內面積,要注意露臺不能算在這邊;露臺通常採約定專用,如果愛辦烤肉趴、庭園餐會,可能很適合,不過露臺也要小心樓上住戶的菸蒂還是雜物墜落;另外也要注意主建物是否有計入當層梯廳的面積,這裏坪數也是很容易被建商上下其手吃豆腐!
而「附屬建物」與「公共設施」坪數都要仔細計算確認, 特別是車位與車道部分,可能坪數會登記到6坪到15坪都有,而一般標準停車位是4.15坪(250cm × 550cm)玄機就在這,車位怎麼登記關心到消費者荷包,要是車位登記坪數過小,可要擔心是否將坪數灌進公設,拉高公設比,讓白花花鈔票都給建商賺走!另外,有頂蓋的空間,才計入公設內,超大中庭露天花園水池等,並不算在公設之中。
簡而言之,消費者眼睛千萬要睜大一點,要是這建案公設比高得嚇人,但實際使用的設施感覺好像沒有很大,那很有可能是被建商灌水了!也要考量自己用不用的到這些設施,不然貴桑桑的高房屋總價,卻買了用不到的公設,真的好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