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原物料塞港,建材斷鏈危機浮現,為避免建案進度落後、延遲交屋,部分業者會改用「同級品」建材,消費者該如何避免建材不符預期?
終於等到建商的驗屋通知,準屋主找來驗屋公司把關,走進廚房卻發現,白色牆面上,除了線路外露的燈泡和插座,簽約時說好的廚具設備,從爐具、抽油煙機到櫥櫃等,全不見蹤影……
上述驗屋、交屋爭議,是近年新建案市場常見的問題之一。鴻宇健康驗屋創辦人林泰宇表示,受近期貨運塞港影響,廚具設備廠商備貨量不足,但建商又想趕緊交屋,所以到預定驗屋時間,會遇到部分建材、設備尚未安裝的案例。不過整體來說,遇上建材、設備供貨不穩,更多業者會選擇將建材更換為所謂的「同級品」。
防建材亂換 契約看仔細
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兩種情況下,業者可用「同級品」替代原定建材,分別是「獲得買方同意」,以及「賣方能證明有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供應原建材設備,且所更換之建材設備之價值、效用及品質不低於原約定之建材設備或補償價金」。若建案不符上述情況,業者卻逕自更換建材、設備,則消費者可主張業者違約,向業者拿回已繳房地價款,並索賠房地總價款最低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實務上,常會見到業者於契約書內加註條文,違規擴張不可歸責賣方的事由,像是「市場供應失調」、「市場供應與原設計不合」、「廠商蓄意抬價」等,以及在建材設備表條列多家廠牌,如「甲牌、乙牌或丙牌等知名品牌設備」,又或是直接不敘明品牌等方式,保留業者因應成本,更換建材、設備的彈性。
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提到,曾有建案於廣告文宣標示使用甲牌建材,房屋買賣契約內卻同時列有甲、乙、丙等廠牌建材,消費者簽約時未注意,以致在建案成屋後,才發現建材品牌和認知有落差,但因為消費者無法證明該建案廣告是由建商製作,無法以廣告不實要求建商賠償。
查建材品質 驗屋得徹底
說起最常被更換的建材、設備,林泰宇綜合過往驗屋經驗指出,是廚具和馬桶。且很常遇到業者以預防工人使用為由,直到建案交屋當天才安裝馬桶,導致消費者在驗屋階段,不僅看不到實物,也無法測試設備能否正常使用。
除了肉眼可察覺的衛浴和廚房設備,還有部分建材得用專業儀器才能發現有問題。林泰宇指出,日前有一建案,買賣契約書寫著,窗戶採用6+6膠合玻璃,實際使用玻璃厚度儀測試卻發現,該建案僅一部分窗戶使用6+6膠合玻璃,不能開闔的下方窗,則安裝5+5膠合玻璃;當玻璃厚度較薄,窗戶抗風、抗噪等效用都會較差。
遇建材更換 可提這要求
要避免建材不符預期,最佳方法是消費者善用契約審閱期,詳細確認建材設備書內容。林泰宇建議,消費者簽約前,可要求建商於契約寫清楚建案使用的建材品牌、型號,甚至是產地,因為就算建材屬同品牌,仍會因為產地不同存在價差,如東南亞製建材的價格,會相對歐洲製低廉。
若遇到業者提出更換建材、設備,消費者可要求對方舉證替換建材屬原建材的「同級品」。楊麗萍提醒,替換建材的價值、效用、品質,應「同時」與原建材相當;若替換建材的條件遜於原建材,且非涉及建築結構,則消費者可向業者要求減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