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近年以來政府稅收甚豐,年度超徵逾三、四千億元。在百姓眼中,那是我們納的稅,超出預估,不是該還給人民嗎?然而,對執政者而言,掌控和分配資源,乃權力的本體和功能,因此,多出來的錢如何運用,當然不容他人置喙。不過,行政規範及循例而為,仍具約束效應,稅金去處不致於太出人意料。
一般閱聽人會認為,何不用來救濟貧戶?窮困家庭可不少呢!都說貧富差距拉大,愈來愈嚴重;富家子超跑到處飛竄,低收戶竟至輾轉於溝渠。如此現象,誰沒見著?何況現今資訊流布既快且廣。但主政者事事依法為之,法令沒載明應予救濟,則一概袖手旁觀。慈善團體救急不救窮,勞心費力,掛漏仍多,教人概嘆。
有些家庭貧病交迫,財騫勢弱,這在環宇數百國度,皆可見到。但因對治方式不同,他們的際遇亦自有別。以雙北都市為例,處處有「待用餐」,供急需者饗食,用心極良善。然而一米飼百樣人,乘機蹧蹋或濫用者,不乏其例,思之心寒。因此,大眾愛心難以落實。再者,社工人少事繁,許多個案家庭被疏忽,待悲劇發生,已無法挽回。
人類科技精進,文明昌盛,而愛心成長有限;雖富裕社會,仍多缺乏社福照顧者。報載倫敦街頭有翻拾垃圾桶覓食之饑民,蔚為奇觀。總之,有福利制度,卻執行不力,或細節規則根本不周延,有以致之。台島南北,偶見閉門之家戶,居者奄然離世,或母子或夫妻。每逢跨年過節到處歡樂時,想到那些困頓同胞,難免興起悲涼之感。
偶然翻閱善款名冊,會發現捐者極多,每覺愧不如人。可惜仍不足以慰濟貧困家庭,必得官方剛性法令規定,按時給予金錢或醫療照顧,始能周全。且看選舉期間,百千候選人之中,政見提及社會福利者,寥寥可數。北歐國家納稅人長年繳重稅,就為了推動社福,即便如此,亦不免有掛漏之失。何況是咱們這種富者繳輕稅的背景,如何能比?從過往案例看來,最亟待援助的項目,厥為居住。其他飲食或寒衣被毯,慈善機構多能肩負供應所需。以現今寸土皆金的世道,住居事,大不易,尤其地狹人稠之處,更難上加難。買自買不上,租亦租不起,上無片瓦,貧無立錐,竟然大有人在,至若山隈水涯,土石流長年威脅的偏村,實稱不上安穩住處。
新近有立委提議修正社會救助法部分草案,民代關心此事,令人感到寬慰。當然,人人有住處,仍非易事,也從不在社福的主要項目中。金錢救濟乃主軸,可以理解;但居無定所或連遮風避雨亦不可得,定然是貧病落魄的元凶之一。增建公宅、社宅由來險阻甚多,原因曖昧隱晦;唯誠如前述,倘能重視提供居處,則社福政策便有精準轉折。
現今都會區建地極少,挪不出餘地來蓋公宅、社宅。但部分保護區土地,位於都市而參差零散,有些頗適合建造低收入戶住宅,乃至組合屋,亦勝於低簷矮屋破舊無依。能多蓋就多蓋,無需廣廈千萬間,但求小坪數有水電、瓦斯的正常住家,那會最最直接的社會福利。好政策需要有心肝的人士來推動,不論朝野,恁誰都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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