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推移為社會方方面面都帶來許多改變,即便其中不少都是具備劃時代意義的革新,但也有部分隱憂於此同時逐漸形成,甚至演變成自己跟自己生命對賭的一場博弈⋯⋯
文/王奕淳 攝影/羅劍明 圖片/PEXELS
醫療進步延長了人類的壽命,卻也成了人口老化的原因之一;建物隨著開發時長累積,越來越多彼時新厝,現如今已成了舊房;在此「雙老」現象浮現下,位處板塊交界帶的台灣,又有著地震頻繁這般原罪,不禁讓人擔憂,當意外來襲時,高齡長者該何去何從?
每每遭逢地牛翻身,居住在老舊房屋的王老先生,因行動不便、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室內擺設,因著天搖地動而恣意擺盪,卻束手無策;頓時,王老先生就像是突然被拉進一場賭局現場,只是一般的賭局,賭的是錢財,大不了荷包變得乾癟;相較之下,這些臨時被迫與地牛對賭的賭局,其籌碼一直都是多少金山、銀山也買不到的性命。
正是因為這樣,民眾想為自己的老屋重新搭建的念頭愈來愈深,但無奈法規用字文謅謅、建築營造相關知識也有看沒有懂,最後兩手一攤。
但現今社會其實有許多資源可供利用。當民眾看到自己住家牆壁上突然出現裂痕,或是意外得知哪裡開始漏水時,即便不確定是否屬於都更危老範疇,也依然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的都更相關窗口諮詢,如雙北各自的住都中心、桃園的住宅發展處,或是各地方政府負責相關都市更新的單位等;或是民間的都更諮詢工作站,甚至是由八家公股行庫共同成立的台灣金融都更公司等,這些單位都可藉由過去的實務經驗,為想要重建的民眾提供幫助。
事實上,根據內政部以屋齡達30年以上為標準,統計國內老舊房屋數量,在2014年第二季至2023年第二季之間,老屋數量從355.5萬戶來到483.8萬戶,若依九年增加約128萬戶的速度推算,截至今(2024)年恐怕就會突破500萬戶大關。
除了目前國內面臨老屋遍布困境之外,高齡化的社會問題也早已存在多時。65歲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也預計於明(2025)年高於20%,達到超高齡社會的狀態,而如今就有將近118.4萬戶,是僅有高齡長者居住的住宅,其中又以獨居長者為主,占比高達約8成。老人、老宅的「雙老問題」警報大作,更加劇了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的緊迫性。
公家單位以身作則
面對這些關乎基本人權的居住問題,政府作為具備公權力的一套機構,勢必以主導者的角色進行公辦都更,透過成立推動小組,負責監督執行進度與籌措資金。但有鑑於前述提及國內老屋量體龐大一況,政府依據都更危老區域的多方條件擬定優先順序,包含不具備市場性、環境窳陋、具備大量低度利用公有地的地區,以及存有公共安全疑慮,如耐震不足、海砂屋等區域。
而地方政府之間又各具差異,以台北市及台南市選定公辦都更區域時,參考的土地面積條件為例,北市要求範圍內的公有地(不含公設用地)需達1650平方公尺,且占總面積達50%以上;台南則是除了規定基地面積需達相當規模之外,也要具備臨接道路等條件。
除了政府可依法自行劃定區域,部分縣市也開放民眾在符合各自規定後,向負責相關業務的窗口提交公辦都更的申請,如北市「公辦都更7599專案計畫」,民眾可在基地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且更新意願達75%時,向都市更新處提出申請;桃園市也即將設立「都更專案辦公室」,受理民眾申請公辦都更。
官民合作促進居住安全
在透過地方政府依據各自標準,來推動各地的都市更新,讓居住安全得以實現之餘,其實民眾也可以自己或建商作為主導者,依循《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都更條例)完成較具規模的都更;或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不受基地面積限制完成老屋重建。
至於進行都更、危老重建的首要條件,便是房屋擇一符合各自的規定,危老條例是以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且並非古蹟的合法建築為對象;都更則以都市計畫內、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的基地為主(面積僅達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個案需經都更審議會同意才能實施)。
利用多方資源具體評估
在滿足規範條件之後,民眾可向政府單位、開發商或建經公司提出進行初期評估的需求,台灣金融都更公司副總經理張財旺表示,評估階段包含意願度調查、初步法規檢討,以及量體評估與財務試算。通常也會同時調查民眾自行出資或融資的可能性,甚至是可接受的初步分配條件,進而擬定重建採取的實施方式,決定計劃是否可行。
評估可行後,若民眾傾向以危老條例進行老屋重建,則需擇一滿足下列適用條件:一、建築物經過政府依法認定需要拆除,或已經拆除但尚未重建;二、建築物未達結構安全性能初評乙級;三、建築物僅達結構安全性能初評乙級,且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並缺少升降設備或改善不具效益。
接著是徵求危老計畫內、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同意,且決定重建採取方式如自建、委建或合建,再向政府提出申請,核准並取得建照後得以開工。
至於重建方式的選擇,可先依所有權人有無資金判斷是否合建,由建商出資並擔任主導者;再依是否具備充足時間、心力,甚至是建築營造相關知識,決定採取自地自建或委建。值得一提的是,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說明,委建其實就包含全案管理,也就是委託專業團隊統籌重建過程中的大小事務,再依所有權人的決議執行計畫。
另闢蹊徑 都更也是解決之道
危老以外,另有都更條例可為民眾的老舊房屋帶來重建機會。耕薪建設董事長黃張維指出,由於都市更新的規模門檻較高,且實施後具備環境景觀改善、都市機能復甦等效益,並不必然需要取得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才能進行,部分民眾因此選擇藉以完成老屋重建。
不過,都更同樣可分為三種實施方式;除了前述提及的公辦都更較屬可遇不可求之外,依據所有權人的資金有無,也可區分為自辦與民辦都更。
若民眾自己就有資金,可作為主導者自組更新會,或是透過委辦尋求建經公司、都更顧問等專業人士幫忙,並召開社區說明會,藉以說明重建相關細節,進而說服其他參與者;而若民眾傾向採取民辦、以提供資金的建商擔任主導者,則建議向專家諮詢條件是否合理,避免後續發生問題時悔不當初。
接著在並非屬於迅行劃定區域,如海砂屋等處的前提之下,依照全基地內的同意比例,可區分為0至79%不能成案,以及達成80%以上可成案。後者又細分為100%與80至99%,若全部都是同意戶,就直接與建商採取協議合建;否則同意戶採協議合建時,視情況可能簽訂擇優條款;不同意戶則採權利變換、由政府決定分配坪數,最後申請取得建照開始重建工程。
雖說都更、危老條例不同,要求門檻也不一樣,但在老屋重建保障居住安全的急迫性之下,不論民眾是否確定住家是不是危老,或是不完全具備相關背景知識,任何疑難雜症其實都有相關單位可供諮詢,與其在家中盯著牆上裂痕、試圖揣測背後嚴重性,不如直接找找政府的都更相關單位或民間諮詢機構,才是實際又有效率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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