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高普考行政法概要的題庫,在現實生活中,出現類似案件時,市府單位將如何應答呢?
文/吳翃毅 圖片/PEXELS
甲欲於其所有土地上建築十層樓大樓一棟,向A市工務局申請建築執照許可,經A市工務局審查通過後發給建築許可。甲據以動工興建,當該建物已接近完工時遭鄰人檢舉以假道路資料申請其建照。
A市工務局經重新審查後,發現甲勾結建築師涉嫌提供不實簽證,A市工務局因此撤銷容積移轉並暫停使照申請,試問,A市工務局應如何處置始為妥適,請申論之。
造假資料申請容移 建案呈虛胖體質
這題目來自高普考行政法概要之題庫,現實生活中,還真的出現類似案件,新北市某建商打著中永和區段10大賣點:核心地段、生活機能好、鄰近捷運站,更有雙學區等等,加上成交價,明顯低於其他建案,戶數26戶,很快銷售一空。
預售屋買賣契約約定2024年6月份取得使照,6個月內,承購戶滿懷期待準備辦理交屋,去年10月,媒體爆出有民眾檢舉此建案違反規定,報載「城鄉局指出,建商於2016年申請建案容積轉移,造假相關資料,謊稱建案有臨8公尺寬的聯通道路,以此申請30%容積轉移」原本只能蓋7樓的建案,蓋到10層樓,「虛胖體質」,有3個樓層的承購戶買房卻無法分回房屋的慘況發生。
面對建商涉嫌造假 市府如何回應
報告現況,城鄉局表示,建商發起行政訴訟,已開過準備庭,進入辯論庭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暫無法對外說明。工務局回應此案行政訴訟中,暫不發建物使照,另外建商有另一案,同樣涉及造假相關資料,已停工。而負責簽證之建築師,則因簽證作假,受到建築師公會懲戒。
法制局說明,除提供預購戶法律諮詢之外,建商已有延遲交屋情況,屬消費糾紛,若預購戶申訴,協助調處,請求建商賠償延遲交屋違約金,或透過調處協助預購戶提出解約,及相關違約金賠償。若調處不成立,也準備起訴書範本提供給預購戶參考。
建築師請照 誠實信用原則為首
建築師請照,依建築師法第20條規定:「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各項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之原則,不得有不正當行為及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第21條規定:「建築師對於承辦業務所為之行為,應負法律責任。」
也就是說,起造人(建商)委任設計人(建築師),提出申請並備妥依建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之書圖文件,依相關行政程序層層嚴格把關後,予以發照。政府建造執照核發均須經過嚴謹的行政程序查核,但層層把關之下,卻難防有心造假,違反誠實信用之原則。
前幾年有媒體以小人物大故事當中曾有過信實公義篇的報導,當中訪問到幾位建築師,其中謝偉士建築師有個「黑心」比喻:「一般人若是不小心買到黑心產品,了不起的損失是自認倒霉,但當這個產品放大成一棟建築物,消費者如何能分辨它的設計概念是否黑心?」
買房是人生大事,也是最昂貴的一筆投資,而今該建案到了該取得使照,準備交屋的承購戶,卻是心口掛著大石頭,難以安心,又該如何是好呢?
建商提告市府能否在短期內解決,讓承購戶順利入住,只是地主也委任律師提告建商,更讓這件事情埋下未知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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