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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屋稅與囤屋稅

【文/住展雜誌】台灣稅目繁多,被外界戲稱為「中華民國萬萬稅」,最近有政府官員藉打房名義,陸續提出了課徵空屋稅和囤屋稅的構想,引起市場議論紛紛;但不論是空屋稅或是囤屋稅,都是以課稅來懲罰人民,不但達不到打房效果,也必定會招致民怨。

內政部營建署公布,全台有八十三點六萬的空屋宅數,整體空屋率升高到十點六三%,等於每十戶就有一戶是空屋,遠高於香港和新加坡等國家。其中,台北市的空屋率為十三點八%、新北市高達二十二%、台中二十六點二%,高雄則有十九點四%,與其他國家城市相較都明顯偏高。

營建署的空屋調查標準,主要以月平均用電數低於六十度就認定為低度使用住宅(即俗稱的空屋),通常冰箱長期插電及一週使用兩次電視,便會超過六十度用電量,月平均用電數低於六十度,顯示房屋長期沒有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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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屋量多資源浪費

一個國家的空屋率應該在百分之五左右才算正常,但台灣自二○○八年以來,全國空屋率始終維持兩位數,顯示空屋量太多,這是一種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內政部長李鴻源贊成課徵「空屋稅」。

李鴻源說,現在整個大台北地區,甚至是台中、高雄等都會區的居住問題,並不是人沒有地方住,而是空屋數量太多。空屋不用是資源浪費,課徵空屋稅才能有效去化空屋量,但空屋稅是否課徵是財政部主管,他無法替財政部說明。

以前也有人建議開徵空屋稅,雖然課徵空屋稅,可以抑制炒房,又可挹注稅收,但財政部始終興趣不大,因為「空屋如何認定」是一大困難,稅務人員的人力有限,無法一一查核全國房屋實際使用情況,如果以台電的用電度數來推斷,長期出差者可能被誤課空屋稅,對其不公,在執行上很困難。

空屋閒置原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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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空屋稅未必真的能解決國內空屋率過高的問題,民間空屋閒置的原因很多,有些台商在對岸做生意,但要根留台灣,每隔一些時間才會回台,所以台灣的房子自然容易變為空屋;有的人常出國旅遊,增廣見聞,台灣房子經常空在那裡;有些退休族買郊區大坪數住宅居住,原來的房子就留給小孩,小孩出國留學,房子當然沒人住;也有些民眾因房屋還在裝潢或整修而空置未作使用,如果這些情形還要被課徵空屋稅,並不合理。

國際上並無開徵空屋稅的先例,我國有必要創此紀錄嗎?課徵空屋稅目前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如果要課徵,必須先修法,但「空屋稅」屬於「懲罰性的稅捐」,絕對不為民眾支持,立委那一關就不會通過。政府要解決空屋量大的問題,仍必須從根本的供需問題下手,至於空屋稅嘛,還是不宜課徵。

對多屋族課囤房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最近把目標指向多屋族,提出課囤房稅的主張,打算運用現有的房屋稅機制,對擁有二棟以上房屋者,督促各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率。他認為,目前自用住宅的稅率訂在房屋現值的一點二%至二%,但全台各縣市都採法定下限稅率、以一點二%課稅,今後地方政府應該視實際情形,對多屋族調高房屋稅率至二%。

課徵囤房稅不必修法,只要各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率即可,但囤房稅跟空屋稅一樣,都是屬於「懲罰性的稅捐」,試問,有那一個地方政府會那麼白目,調高房屋稅率去得罪選民。

地方政府反應不佳

北高兩地方政府對於財政部這項政策的反應不佳,台北市財政局說,囤房稅若由地方自訂,可能造成一國多制;高雄市財政局則表示,高雄市房價沒有雙北市高,如果要課徵囤屋稅,應該要從高房價縣市著手才會產生較好的效果。言下之意也持反對立場。

有二棟以上房屋的人就算是投機炒作嗎?似乎沒有那麼直接的關聯性。房屋稅條例雖然賦予地方政府可依實際情況調整房屋稅徵收率,但是調高徵收率必須要在地方自治條例訂定,也要地方議會三讀通過才能做,地方議員不會贊同增加民眾稅負,在現實上議會不可能通過,財政部的囤房稅構想,純粹是喊爽的而已,實務上根本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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