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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1100名房仲業務員之後

【文/住展雜誌】有史以來最大一宗不動產營業員專業證照買賣弊案日前偵結;全國有上千名房仲業務員為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透過「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製作假訓練結業證明,被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緩起訴一年。這個案例凸顯出房仲人員資格取得過於寬鬆的問題。

房仲業競爭激烈,早已是「三步一店面、五步一集團」。

房地產市場景氣發燒,房屋仲介業者不斷在全台開枝散葉,遍地開花。今年房仲業徵才需求高達一萬八千人,各大房仲紛紛展開搶人大戰,最新統計顯示,全台灣房屋仲介公司家數截至今年二月底為止,有五千七百六十六家,店數密度直追超商全台家數,房仲業登錄經紀營業員也達到 三萬三千多人,高居規模第二大的連鎖服務業。

一窩蜂湧入房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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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景氣旺盛,可以用「房仲滿全台,密度追超商」來形容,不但房仲店頭家數直線竄升,而且各家競爭激烈,簡直到了「三步一店面、五步一集團」程度,比起全台密度排名第一名、有九千多家的連鎖便利商店和超商,房仲業緊追在後,顯示房仲業景氣超夯的。

大家一窩蜂的湧入房仲業,最主要的原因是房仲人員資格取得過於寬鬆,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合格者,再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錄,即擁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並取得證照,有效期限達四年;若四年期滿,另檢附上課廿個小時以上訓練合格證明,可重辦登錄並換照。

簡單地說,只要去仲介訓練團體或補習班(經仲介全聯會委託及內政部許可)上課四天(按:每天上課八小時),就可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証,即可正式當房仲營業員,該證照有效期間四年,期滿要再上課三天就可換照再使用四年。

資格取得相當寬鬆

現行相關規定對業者經營資格之規範相當的寬鬆,但竟然還有人連課都不去上,直接向不肖的仲介團體買証照,檢方前年偵辦「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總幹事高展程等人涉嫌偽造文書案,發現有多人為取得證照,繳交受訓費用及身分證,實際未上課受訓達規定時數,就向高展程等人取得上課證明,再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登錄,讓這些人員在全國房仲連鎖店擔任房仲,連房仲連鎖公司也被矇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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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提供服務內容大約包括:產權調查、銷售活動(含帶看、解說、斡旋等)、協助簽訂買賣契約書、連絡價金交付事項、代辦履約保證或其他交易安全機制(如信託)、協助申辦貸款、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及點交房屋等事宜,其他尚有漏水保固、搬家服務等,都需要具備專業的知識與技能。但這些不去上課而去買証照的房仲,在訓練時數不足與部分訓練機構未落實訓練之情形下,當然無法獲得充足之專業知識,更遑論提供當事人正確之訊息。

檢察官緩起訴這一千多名房仲,並非單一個案,事實上,除了「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外,還有「臺北市仲介業職業工會」及「臺北市房地產經營者協會」二家嚴重違規,內容計有「開課現場查核並無學員上課」、「課程時數不足」、「部分課程未開課仍發給訓練證明」等等,可見市場上這類買証照的房仲還真不少。

將增加測驗機制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最近幾年全國商品消費爭議,購屋類都列居前三名,主要就是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條件過於寬鬆且未落實訓練,成為房地產消費糾紛之肇因。
檢方起訴一千一百名房仲業務員之後,內政部亡羊補牢,修正「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增加資格取得測驗機制,以落實專業訓練制度之建立及管理。

內政部指出,由於現行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門檻過於寬鬆,恐造成營業員水準低落。為確認經紀營業員專業素質並落實專業訓練制度及管理,專業訓練機構團體於辦理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專業訓練後一週內應舉辦測驗,參訓人員測驗成績達六十分以上始能獲得證照。

未來若想要從事房仲業,不只要參加三十小時的訓練課程,還必須通過測驗才能取得營業員證照。看來,房仲這一行愈來愈不好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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