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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拼重建 正確服用危老特效藥

【文/住展雜誌】去年五月危老條例正式上路,為老屋重建開了一條快速道路。雖然各方咸認危老乃產業新藍海,但這帖特效藥到底該怎麼吃?有哪些眉眉角角需特別注意?就讓本文一一為您深入分析……

台灣屋齡超過三十年的老舊房屋多如牛毛,光雙北兩地合計就有逾一百三十萬戶的高齡住宅,這些老屋的抗震能力堪虞,且設施也不足以因應銀髮社會的來臨,因此老屋重塑的需求可說是迫在眉睫。

然而過去房屋汰舊換新所仰賴的都市更新,在抗爭不斷、法規修訂遲緩的情況下陷入停擺,讓百萬老屋遲遲等不到改頭換面的機會。直到去年五月,中央政府積極推行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終於上路,老屋更新才再度嶄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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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寬鬆獎勵豐富

危老條例適用條件寬鬆,只要房屋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非屬官方指定的文化資產,且符合危或老要件的合法建物,即可循危老途徑進行重建,亦即房屋不必同時具備危與老兩個條件,單純只是危樓或老屋,即適用危老法規,只不過容積獎勵的額度稍有不同。

若房屋為依建築法或災害防救法判定的危險建物,或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者,即使屋齡年輕,亦為法規適用對象,且前者可享百分之十的容積獎勵,後者則為百分之八;至於屋齡達三十年以上、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電梯的房子,也有百分之六的容獎額度。

危老條例上路一年多之後,北市已率先完成配套措施的修訂。

上述的適用對象獎勵,只是危老政策優惠的一小部分,危老重建還可透過退縮建築、耐震設計、綠建築、智慧建築、無障礙設計、協闢公設等規劃,獲得最高一‧三倍的基準容積或一‧一五倍的原建築容積,政策上路三年內年送案,可再享百分之十時程獎勵,也就是說,房屋循危老途徑重建,最高可取得一‧四倍的基準容積。

政策推行有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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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高額容獎外,危老亦搭配稅賦減免,於法條上路五年內申請重建者,可享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重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房屋稅減半徵收的時間最長還可再延長十年,總計最長可享十二年的房屋稅優惠,減輕民眾的改建成本。

不僅時程獎勵及稅賦減免有時效限制,危老政策的宗旨在於加速重建,因此本身也設有落日條款,該條例實施期限僅短短十年,換言之,民眾與業者最晚須於二○二七年的五月底送案掛號(政策優惠申請期限詳見表一),才可享有政策優惠。

審查時間簡短快速

危老的獎勵額度頗高,但上限仍略遜都更的一‧五倍基準容積,且所有權人百分百同意的門檻也比都更來得高,許多人不免疑惑,危老何以會被視為老屋更新的一帖特效藥?當中的關鍵,在於危老的行政流程簡便。

危老條例規範地方主管機關需於收件後三十日內完成審核(情況特殊者可延長三十日),若案件需補正,亦需在補正後十五日內審完;而案件核准重建後,起造人需在核准次日起算的一百八十天內申請建照(可延長一百八十日),因此一筆危老案件,從送件到請照,最快不到一年就能搞定,與漫長的都更相比,危老堪稱老屋重建的一條快速道路。

況且雙北都市更新有規模限制,最小面積需達五百平方公尺(約一百五十一坪),以致許多案件得大費周章去整合基地,反觀危老則毫不受限,所以危老的同意門檻雖高,但整合難度其實比都更來得低。因此業界咸認,大規模的老屋更新,較適合走都更;產權單純的小面積老屋重建,則循危老途徑更加適合。

當然危老想合併鄰地擴大規模也沒問題,不過合併鄰地的土地面積不可大於危老建物的基地面積,且合併的地塊也只有一千平方公尺的土地可享政策獎勵,說來不太划算。

容獎算法分計加總

在危老議題中,民眾與業者最在乎的莫過於容積獎勵的計算方式。有些危老重建計畫中,包含多筆危老基地,有的基地因原容積率高於基準容積率,故採原容積率計算獎勵較優惠;有的則採基準容積率較吃香,當一筆重建案涵蓋不同條件的基地時,常常讓人搞不清楚該重建案的容積上限是多少。

官方指出,當危老重建計畫涵蓋條件不同的基地時,其容積設計以「分別計算、合併加總」為依歸(詳見圖一示意說明),而這八個字,也正是危老政策獎勵計算的根本原則。

北市完成配套放寬

雖說危老政策好處不少,然而新制上路已逾一年半,真正開工的案件卻僅寥寥數十件,與內政部最初立下的首年核定五百案,戶數上萬的目標有極大差距。對此官方表示,許多案件都已蠢蠢欲動,但因地方政府需花時間擬定配套措施,在配套措施完備之前,民間不敢輕舉妄動,以致政策成績差強人意。

地方配套制度未臻完善,確實讓危老政策的推展績效不如預期,不過這一年多來,首都台北市業已完成了相關自治法規的研擬,因此接下來的時間裡,預料危老案件數量將快速增加。

修法進度領先全台的台北市,依據母法鬆綁了高度比與後院深度比,紓解窄巷難以起高樓的困境;同時也放寬了住宅區建蔽率(北市詳細因應措施詳見表二),讓容積可獲得更充分的運用。

此外,危老獎勵中的退縮建築為基礎獎勵項目,重建案需拿完基礎獎勵,才可接著去拿綠建築、智能建築等增額獎勵,可是有些重建案基地狹小,已無退縮空間。若重建案有此類「不能而非不願」之情事,仍可進一步申請增額獎勵,權益不會因此受損。

容獎拿滿不見得好

一般人的想法,必定會認為把獎勵容積拿好拿滿賺最大,其實不然。依據法規,高度過高、量體過大的建案,需送都審闖關,由於都審曠日廢時,且大規模開發案成本高昂,故許多建案會刻意壓低高度或開發量體,以避免進入都審程序。若重建案硬是將獎勵容積拿滿,導致開發尺度飛越免都審門檻,對業者而言得不償失。

再說,危老的耐震、綠建築、智慧建築及無障礙設計,均需繳納保證金(金額為當期公告現值×○‧四五×申請獎勵容積樓地板面積),就算北市針對容獎額度未達百分之六的案件,祭出保證金減半計算的優惠,金額依舊十分龐大,所以在進行危老重建案的規劃時,應審慎評估需求,對於容獎的取得,適可而止方為上策。

資產增值一大良機

申請獎勵容積所繳納的保證金,待建物完成拿到相關證書或審核後雖可領回,但若重建案為民眾自行發起,未與建商合作,恐怕無力籌措龐大經費,對危老政策的推行或是一大阻礙。

不過危老所提供的政策優惠已十分可觀,且可讓住戶用最短的時間換新屋、搬新家,因此民眾不妨把握政策推行的黃金時機,讓自己的資產脫胎換骨,坐享豐厚的增值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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