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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大逃殺

【文/住展雜誌】近來違建火警層出不窮,各縣市首長為求表現,正積極進行「拆違建比賽」,讓建商和違建戶急得跳腳。很多民眾因不知情買下違建屋,造成嚴重損失,但常見的違建有哪些?哪些容易被檢舉?交屋後遭人檢舉能否求償?民眾該如何自保呢?

台灣都會區地狹人稠,每個人都希望空間能做最大的利用,尤其是高房價的雙北地區,以違建方式爭取更多空間,幾乎已經是常態,你很難找到一棟完全沒有違建的建築,民眾心態上賭的,就是「違建那麼多,不可能會被抓到」。

拆除違建不再龜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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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地方政府首長為了選票,避免得罪選民,不敢拆除違建,各地方政府編列的拆違建預算更是少得不像話,以致政府公權力不彰,每年只能以龜速拆除;但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祭出違建拆除令,在三個月內讓二二六戶違建戶自動拆除,獲得外界一致讚揚,影響所及,其他各縣市首長紛紛跟進,違建被抓到的「可能性」愈來愈大。

尤其是台北市的違建戶更是剉咧等,柯文哲上任後,多次向違建宣戰,現在甚至就連一九九四年前可緩拆的老違建,都可能不放過。而且台北市六月份新版「違建管制辦法」就要出爐,市府收取拆違建的費用還將調漲到二倍,不少人都擔心買了台北市的違建,以後還得自己拆,否則市府來拆,自己的荷包會大失血。

常見的違建包括頂樓、露台加蓋,違法做夾層屋、陽台外推,工業住宅、或是將社區開放空間改為公設等行為,這些違建項目大多是用「二次施工」方式來增加使用面積。

未經申請都是違建

二次施工簡稱二工,當建築物完工並拿到使用執照後,建商又在原設計圖中沒有設計的部份再做加工,以致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及外觀等項目發生改變,就叫做二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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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築法規,「二次施工」必須經政府核准後才能做,如果未經申請「二次施工」就私自做,會被主管機關強制拆除或處罰,然而購屋者向主管機關申請二次施工被核准可能性非常的低。

換句話說,「未經過申請就施工的都是違建」,但建商很聰明,為了避免日後的購屋糾紛,建商在和消費者簽訂合約時,通常會附加一份變更同意書,記載著「二次施工裝修,買方(即購屋消費者)願自負其責」,以便萬一將來被舉發違建時,責任由購屋者自行負責。而民眾在同意書上簽字,未來必須自負遭受拆除的風險。

依據建築法規,「二次施工」必須經政府核准後才能做。(圖為示意圖)

頂加買氣幾乎崩盤

「頂樓加蓋」是二次施工最常見的違建,頂加是台灣房地產獨有的產物,早年公寓大廈的頂樓住戶未經樓下其他住戶同意,擅自占用屋頂平台搭蓋違建之情況甚為普遍,業界形容「十間公寓就有八間頂樓加蓋」,頂加能出租、自用,買賣又能計價,通常頂樓加蓋以正常使用坪數價格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出售。但自從台北市長柯文哲拆二二六戶頂加違建後,已經影響了「頂加」的房市交易,不只買氣大減,甚至可以用崩盤來形容。

法律規定,公寓大樓的頂樓平台為全體住戶所共有,作為避難平台,供全體住戶災難時避難之用,頂樓的住戶,未經過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不得任意占有頂樓使用,以免影響整棟公寓大廈住戶之安全。

頂樓平台住戶共有

屋頂平台為公寓大樓之共用部分,私人占用屋頂平台搭蓋的建物,一定是違建,沒法登記產權,當你買的房子附帶有頂加時,你可以要求賣方說明「頂加」是否有約定專用權,以免事後如果其他住戶對屋頂平台主張權利,該「頂加」屋即有遭拆除之風險。

頂樓加蓋常用RC(鋼筋混凝土)灌漿,甚至加蓋到兩層以上,建築物的負重可能超過原設計的結構承重,地震時最容易發生倒塌,由於頂加對公安的危害性較大,也因為處在室外、明顯可見,最容易被追查,所以成為各縣市政府拆違建的首要目標。

「頂加」會使建物負重超量,地震發生時更易倒塌。(圖為示意圖)

夾層屋多半是非法

「夾層屋」的違建,近來有增多的趨勢,有些建商為了促銷房屋,常打出挑高夾層,可以增加使用坪數當作賣點,在房屋銷售廣告上常見到「複合式創意空間」、「買一坪可使用二坪」,一般民眾看了廣告後,誤以為房子可以加蓋夾層使用。

依據建築法規,夾層屋若要合法,必須在交屋後,再向主管機關申請「二次施工」,但是建商通常都不會說明銷售的夾層屋是非法的,使得消費者誤以為花一坪的錢就可以使用二坪,買到的屋內面積擴大了,實際上,卻買到會被強制拆除的房子。

要如何辨別建商銷售的夾層屋是否合法?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合法夾層屋一定在「建物登記謄本」、「使用執照」或「竣工圖」會標示「夾層」字樣。如果建商提供的「建物登記謄本」、「使用執照」或「竣工圖」沒有標示「夾層」,建議消費者最好不要買。

買賣契約暗藏陷阱

在買賣契約書中,如果有下列的約定:「本買賣標的物如有未依法申請增、加建之建物,買方充分認知有被拆除或其他危險,並願於交屋後承擔一切責任。」,買方就要注意了,如果在契約上簽字,日後自不得以此為由而主張賣方應負擔物件之瑕疵擔保責任。

法規上對於違建的認定愈來愈嚴格,過去政府多半只針對明顯可見的頂樓加蓋違建取締拆除,現在包括陽台外推、陽台加裝窗框、露台加蓋遮陽罩等等,都列入違建取締範圍必須拆除。

陽台外推是在自家空間內進行,尚不至妨礙防火巷弄逃生功能。(圖為示意圖)

陽台外推增加空間

建商為了讓室內空間變大,增加房屋坪數,常將陽台外推,使原本陽台區域改為室內空間,也就是說,陽台外推是將「室內空間外推到陽台內緣」,這也是常見之二次施工違建的一種。

設有陽台的居家空間,能增加室內採光,也能保持室內外通風,如果將陽台外推雖然可以增加室內空間,但缺點也不少:會影響空氣對流,使得室內空間如同溫室,而且陽台的結構與屋內結合,如果將原本陽台的牆面任意拆除,在外推的陽台結構上缺乏樑柱支撐,又有新舊水泥接合不易的問題,容易造成龜裂或坍陷問題,影響到居住安全,消費者必須要特別注意。

陽台外推是在自家空間內進行,雖然不妨礙防火巷弄逃生功能,但卻妨礙了室內空間的採光,影響整個社區的美觀,並間接衝擊日後房價,且隨時要擔心會被舉報拆除,不可不慎。

公設違建引發糾紛

建商在五花八門的促銷中,經常用大花園、游泳池、三溫暖、健身房等休閒公設,吸引購屋人的目光,然而,很多建案的公共設施是建商利用增建、改建方式進行「二次施工」,因增建或改建的建物沒有使用執照,一旦遭檢舉極有可能被拆除,引發不少的糾紛。

公共設施違建被拆,建商應該要賠償購屋者的損失才對。但是,如果購屋者事先同意由建商於使用執照領取後,另行統一規劃公共設施供全體住戶使用,並在契約中明定「買賣價金並不包括增建及改建部分,屆時因違建須回復原狀時,建商不負違約之責。」那麼,建商就免除法律責任。

工業住宅都屬違法

違建除了二次施工建案外,還有近年常見的乙種工業用地建案,即建商將原本應規劃為廠房、廠辦的工業用地,改建為住家使用的「工業住宅」,因土地取得成本較低,房價略低於市售房價的二至三成,加上外觀與一般住宅相差無幾,所以吸引不少民眾購買。

工業用地建案的建物用途名目為一般事務所,但購屋者常以為是「住宅」,因工業住宅完全違反都市計劃的分區屬性,無論怎麼申請都不能做住宅,市面上許多「工業住宅」的社區,民眾購入後若作為住家使用,都屬違法。

室外違建風險較大

綜合以上這些常見的違建,哪些容易被檢舉?通常像頂樓、露台加蓋等這種處在室外、明顯可見,又最容易被追查的違建,因「能見度」較高,隱蔽性較低,外人幾乎一目了然,很容易被人檢舉,風險較大;反之,夾層屋、陽台外推等因為在室內,外人不易查知,就算從外面看也不容易辨別。

由於陽台外推能見度降低,舉報的難度增加,舉證不易,所以政府相對在陽台外推、夾層屋、樓中樓的違建稽查並非那麼勤快,即便有人檢舉,建管處的人員想進你家檢查,你不開門,官員也沒輒,除非檢舉的事證明確,否則不用過於擔心。

在交屋時需仔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及土地、房屋權利登記等之文件。(圖為示意圖)

買到違建可否求償

一般而言,交屋後遭人檢舉有違建,證據明確的話,就必須拆除,對購屋者來說損失很大,此時,購屋者是否可向原售屋者求償?

原則上,賣方應負瑕疵擔保之責任,如果購屋者在清楚有違建的情形下,還簽約買屋,未來必須自負遭受拆除的風險。若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違建屋,如果被政府拆除,當然可向原售屋者主張損害賠償或解約還款。

如何確保自身權益

買賣房子,在房屋現況說明書上面,都會有一欄「增建部分是否曾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主張權利中發生爭議」,賣方必須詳實勾選「是」或「否」,這是房地產交易上的「重要資訊」,會影響買方締約的意願,賣方負有向買方說明之義務。

消費者為了避免買到違法施工的建物,在交屋時需仔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及土地、房屋權利登記等之文件,也需特別注意建照上的變更項目,如發現有違法情狀,千萬不要簽署二次施工同意書,以免成了冤大頭。

購買成屋的民眾,想要規避二次施工的問題,可以要求賣方出示這棟房屋的竣工圖,拿來和成屋相互對照,就可以看出房屋有沒有二次施工,為了避免日後被拆除,有二次施工的成屋最好避開不買,如果明知房子有二次施工還要買,就要自行承擔被拆除的風險,事後就不得向賣方求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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