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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地產的必勝機會

【文/住展雜誌】商業地產未來必然會進入正規軍作戰的時代,要以企業的企劃力、執行力和專業度,才能將商業地產的真正優勢發揮;要學習「合夥」的方式,才能真正規避地產的投資風險,也才能真正獲得參與商業地產的投資機會……

商業地產指的是用來做商業營業收益使用(而非自用)的地產,為地產投資最重要的獲利標的之一,尤其就長期而言,幾乎可以說是最重要標的,可見其重要性。

商業地產的優點在於有極大的收益機會,不論其型式是以租金收入或是自己經營的營業收入,而這種收益又會隨著社會進步和企業努力而不斷地增加!這種具長期性,又會逐漸增加的收益型態,是所有投資標的所無法比擬的。也因此,希望參與地產投資的人,當然不能忽略商業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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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檻雖偏高 但收益穩定

商業地產的優點在於有極大的收益機會。

商業地產的缺點是進入門檻和持有成本高,尤其目前在海峽兩岸,常常受到政策干擾,而無法取得較高成數的貸款,導致許多開發商和投資人常看得到卻吃不到這一塊大餅。

商業地產是一個機會,也是一個陷阱,短視的企業,不會碰;資金能力不足的企業,無法碰;缺乏品牌的企業,沒有能力碰。對於有志於投資商業地產者,則必須對趨勢和機會有所了解,才能為長遠的投資取得不敗的機會。

商業地產的發展有其階段性,目前以中國大陸的發展速度最快,也最有參考性,所以以下即以大陸的地產發展階段作為參考說明。

住宅為大宗 商辦空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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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在改革開放之初,地產當然是以住宅地產為主,頂多搭配一些低樓層的店面。當時開發商拿地面積並不大,也沒有能力拿大地,但卻靠著低成本取地,藉住宅地產而獲利頗豐(標準的機遇財)。

然後,隨著獲利,才逐漸有能力去拿面積愈來愈大的地。不過這樣卻產生一種不良後遺症,即許多開發商靠著優惠政策,去某些都市開發住宅地產,當房子賣完就拍拍屁股走人。

但地方政府提供了優惠政策,卻拿不到錢,也無法增加稅收;官員們發現,單方面提供優惠政策的開發方式對地方發展似乎未蒙真利,於是改變了政策。

政府提改革 造市又興利

現在地方政府為了要有長期的利益,他們在提供土地的同時,也要求開發商必須配合興建商業地產項目,例如飯店、辦公樓、商場、展場,甚至休閒、文化等設施,以振興地方經濟。

官員們常用兩種辦法保障地方政府的長期利益:一種是高額的商業地產移轉稅,通常可達到獲利五○%以上,以確保開發商不會拿到一次性收益後就跑了;另一種則是經營計畫的落實,他們要求開發商必須將商業地產確實開張,因為只要開張,就必然會增加當地的就業機會、稅收和形象。

「沒有人能和潮流作對」。慢慢地,大多數的開發商都配合了類似的政策,賺得了住宅地產的利益,也都留下了商業地產;最常見的情況是,地產開發的利益並未以現金方式落袋,而是換得了商業地產!這也是共產黨高明的地方,不但利用開發商解決了住宅不足的問題,也同時要求開發商為提供就業和增加稅收作出貢獻。

這種作法,也就成為大部分大陸開發商都缺乏現金的基本原因,因為對於商業地產,銀行的融資基本上是非常保守的,除非是地段特別好,或是公司品牌特別強,否則無法貸到錢。

受此限制,雖然經歷了黃金十年的開發,大部分的大陸開發商感覺上都賺到了錢,實際情況卻是大多僅擁有很多資產(包括商業地產),但缺乏流動性資金。

違破屋理論 則優勢盡失

因此,對大多數開發商而言,商業地產並非「資產」,嚴格地說,還應該是一種「負債」,除非能夠經營成功!尤其是規模愈大的開發商,擁有商業地產的數量自然也就會愈大,這種包袱當然也就愈大。

所謂「窮則變」,當資產變成一種負債時,每一位資產主都會開始思考,如何將資產變現或脫手,但馬上脫手較不切實際,因為商業地產如果經營的好,也不必急於出手,尤其是獲利稅賦要超過百分之五十;如果經營不好,就必然脫手困難。因此,大陸的開發商只有一條路可行,就是戴著鋼盔向前衝─自己經營,不論是當包租公,或是自己跳下去當經營者。

然而,經營商業地產要成功、要獲利,第一要務就是「所有權不可以分散」,其比住宅地產更強烈地受到「破屋理論」的影響,只要產權分散了,通常就註定了這個商業地產已經沒有了發展性和未來性。

可是,當時開發商大多缺乏經驗,以及有資金回收的壓力,所以大多採取了「零售」的錯誤策略。

因為犯了這種錯誤,所以許多開發商後來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花巨資將零售出去的面積全數買回,以保持所有權完整,才有機會重整旗鼓,發揮商業地產的真正價值;另一種則是隨波逐流,任其擺爛,等到地產價格有更大一波漲勢時,再來處理。

這種現象不易在台灣發生的原因在於,台灣商業地產的土地多為「所有權」,大陸則多為「使用權」,使用權的資產價值會隨著時間逐步降低,所以經營壓力甚大;而台灣具有土地所有權的商業地產多為壽險公司所持有,並無時間壓力,所以多只要「睡」待增值即可,兩相比較,命運自然是雲泥之別。

經營四途徑 巧妙各不同

任何經營必須先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所以資產要如何先變「錢」(cash)回收?還是最主要的問題!

發展的方向,大約可歸納為四種:一種是向銀行融資。除非極少數大品牌公司,成功機率不高,尤其是國際性商業地產的平均回報率約在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六,但如果融資利息偏高到百分之八以上,這種方法就幾乎不可能採用。

第二種是向國外融資。也就是以各種型式的國外基金作為資金提供的管道,不論其名稱為何,基本上可歸納為二種型態:一是「開發型」;一是「收益型」。

就開發型而言,基本上該商業地產的權利,自始即屬於該基金所有,開發商是否必須有所保證(例如承諾買回)?如果不須保證,就是幫人生孩子,意義不大!如果必須保證,就和自己興建相同,只是解決了開發階段的資金需要,蓋好後仍然無以為繼。

如果是「收益型」,就必須看其報酬率要求的比例,目前國際性最低的要求亦在百分之五至十之間,是否足以達到?尤其是大陸商業地產多只有四十年的「使用權」,各種基金(包括REITs)都會因而更加提高報酬率,開發商能夠負擔的起嗎?

第三種途徑是向投資人借錢。就是以「包租回」,甚至「包買回」的方式合作,先收投資人的錢,聚少成多,先創造資金效率,以疏解經營壓力。但以目前情況,包租回的報酬率每年多在百分之六至十之間,到期時(通常為十年)還要承諾以原價加成買回,甚至有承諾高達一倍者。

這種向投資人借錢的模式,其實也是伴隨著高風險,因為十年之內如果商業地產無法順利經營起來,或是資產價值增值沒有超過一倍,就成為另一種風險,只不過是將風險延後到十年後。

第四種則是以「合夥」加「保證最低收益」的方式募資。也就是將商業不動產設計成為一種「合夥」(partnership)型態,依比例出資,然後由開發商做莊(G.P.),這種以未來增值利益交換較低的「保證最低收益」是在四個方案中最具可行性的方案!

尤其是以合夥為包裝時,許多應付的稅費都可以大幅降低,這是一種在未來最為可行的方案,也會是所有開發商必須會走的路,對投資人而言,也就同時出現了一種新的安全性高的投資機會。

把商機做大 目的性何在

所謂「萬般拉抬只為出」,商業地產雖然是以收取經營收益為目標,但其終極目標並不都是為了持有,尤其是「使用權」的項目。所以即使績效良好,其最終目標還是要出售給更有能力持有資產的機構或個人,因此千萬不要將經營視為最終目標。

如果不以經營為最終目標,則二個重要的關鍵因素就必須賦予關心:其一是土地權利型態,如果商業地產擁有「所有權」,則基本上就處於一個不敗的狀態,是屬於「只贏不輸」的情況,此時,唯一會輸的情況就是資金不足,但只要能順利轉型成金融資產,就必然不會失敗。

所以,各種募集資金的方法才是關鍵,也才是核心技術!用「權利」換「資金」,是能與時間對抗的最主要方法,而其決勝關鍵則在資金成本,成本愈低,成功率愈高,獲利性也就愈大。

千萬要注意的是,商業地產是一個資金進入門檻很高的產業,全世界的地產公司,大約只有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在做商業地產,在中國的比例就更少於百分之一。為什麼如此困難呢?因為商業地產最需要的就是資金,而且是低成本、能長期使用的資金,若解決不了長期資金問題,商業地產是很難做的。

土地所有權 左右未來性

至於有些商業地產為了節省期初投資,是以土地「地上權」或「使用權」的方式開發,就會落入「只輸不贏」的狀態,最佳的情況只會是不輸,要贏是十分困難的!

大陸為例,商業地產的使用權年限為四十年,台灣約五十年,在這種有限制的時間裡,要興建、要招商、要滿租、要提昇租金,再到能夠說服買主將其出售,其困難度十分大,且風險甚高,要十分注意。

通常土地僅具「使用權」的商業地產會導致一個現象,就是參與者多持打帶跑的心態,開發商多持先簽約綁住,經營以後再說的心態,如果失敗了就跑;承租者亦是相同心態,先開店再說,生意不好就跑。

在「上下交相騙」的情況下,成功率當然低,有許多政府自以為聰明的推動所謂的BOT案,後來大多以蚊子館、爛尾樓,和鬼城收場。就是因為做莊的想省錢,參與者的資金能力不足,一堆賭徒參與的結果,自然會導致三輸─政府輸、開發商輸、承租商也輸的情況。

商業重區位 地點定生死

所有地產投資的最重要指標,就是「區位」。

其二則是區位,所有地產投資的最重要指標就是「區位」,尤其是商業地產要更加重視區位,以大陸的三級城市(地級市)為例,主要核心都市人口約在一百萬人以下,大約只能支撐一個真正的商業中心。

在「只有第一,沒有第二」的情況下,連發展第二個商業中心都十分困難,更遑論在都市邊緣,或是新區希望成功的製造商業中心,其成功率通常都不會太高。

區位正確了,才有可能在三至五年內達到滿租,且租金水準才有機會達到目標;如果區位不正確,則可能要花費十年,甚至更長時間才有機會成熟。但超過十年的等待,對每一個開發商而言,都是漫長且壓力甚大的風險。

因此,為了要尋找正確的區位,在開發之初就不應掉以輕心,通常會出現商業地產,或是所謂的「城市綜合體」的區位有三種:一是在真正的舊有商業中心;第二種是在都市內的一個新開發區;第三種則是在新區。

搶進新市鎮 為何易失敗

開發第二個商業中心,則需要政府的大量公共投資和優惠政策才可能成功。(圖為淡水區)

以舊有商業中心而言,由於地點特好,所以一定拆遷困難,面積不會大,成本不會低,所以除非有極強的開發能力和政府的強力支持,多不易成功。但若以商業地產而言,若非此種就不應投資!

其次,若想在市內新開發區,開發第二個商業中心,則需要政府的大量公共投資和優惠政策才可能成功,但其開發時間甚難控制,成功率通常不高!

至於在新區開發(類似台灣的造鎮),則甚少有成功的經驗,尤其是新區,面積甚大,空地甚多,同質性高的競爭性的商品極易出現,我們常可以在新區看到同質居高的許多五星級飯店、辦公大樓或是商場,一個面積比一個大,一個裝潢比一個好,大量的競爭的結果當然會使得經營風險增加,而使得成功率降低。

這也是大型開發商的風險,為了要賺取住宅地產的開發利益,就必須要做面積大的項目,而面積愈大的項目,愈可能在新區,而新區所配套出來的商業地產又最不容易成功,這種開發策略上的必然罩門,也成為大陸大型開發商最大的開發風險,投資人一定要會觀察。

賺商業地產 需要三要件

商業地產的經營門檻甚高,資金要求高,風險也大,而且規模愈大,挑戰愈大。

商業地產的經營門檻甚高,資金要求也高,風險也極大,而且規模愈大,挑戰愈大。

尤其網購的興起,已對實體通路的商業地產產生威脅,更增加了商業地產經營的困難,在未來五至十年,將是大陸開發商全力解決商業地產金流問題的重要時刻,誰能順利突破,誰就能勝出,否則將會拖累整體企業的發展。

個人預測,商業地產未來必然會進入正規軍作戰的時代,要以企業的企劃力、執行力和專業度,才得以發揮商業地產的真正優勢,投資人一定要摒除以往單打獨鬥的心態,要學習「合夥」的方式,才能真正規避地產的投資風險,也才能真正獲得參與商業地產的投資機會。

這種機會的成功要素大約可歸納為三種:一是有可信賴的企業品牌;二是有實務操作經驗的團隊;三是有專業的企劃及執行能力的團隊。

尤其是商業地產要成功,必須既懂商業,又懂地產還要懂金融投資,類似的綜合性人才,是非常不容易找到的,因此必須有個堅強又富有經驗的團隊,才有成功的機會。祝大家投資順利。

本文作者為基泰建設馮先勉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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