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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時、地利、人和 磨出成功都更路

【文/住展雜誌】文林苑案違憲的判決,讓都市更新成為當前最火紅的地產話題,然為何建商是又愛又怕?無非是社區住戶整合的困難度高,加上公權力不彰、法令的不確定性,使都市更新的速度緩慢且充滿了變數…

台北市地價居高不下,都市更新成為大型建商開發土地的重要管道,但是曠日廢時的整合過程,也讓很多建商視都更為畏途,然而為何有些開發商卻能不斷突破重圍、殺出血路,在台北市完成多個成功的都市更新案例,他們是如何辦到的呢?

已成功完成多個指標都更案例的華固建設,董事長鍾榮昌說,要讓社區裡所有住戶達成改建協議,並不是件容易的事!鍾榮昌表示,有些建商談一談,發現很難,遇到挫折就打退堂鼓,只有華固最勤快,一家一家挨門挨戶去談,把誠意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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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利地主的分配

除了動之以情,更重要的是幫地主創造價值。鍾董事長說,都更地主分配的權利價值有「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兩種,華固讓地主選擇對他們最有利的方式來做權利價值的分配,這是對地主的讓步及尊重。地主也不必擔心因為整合期太長,導致增值的利益均被建商拿走。

華固建設董事長鍾榮昌說,一個都更案要成功,要天時、地利、人和均到位。

「一個都更案要成功,要天時、地利、人和均到位。」鍾董事長語重心長地說,每個人有不同的考量,如果彼此間沒有共識,要整合談何容易,但「就像搓圓仔,兩粒一搓要一樣大,不能一大一小。」鍾董事長強調,都更案如果沒有大家互相信任、各退一步,不可能完成。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不論公辦或民間參與都市更新案,都必須地主間懂得相互合作、放棄私利,願意在相同的時間內做一件共同的事,「只有地主與建商都肯退讓,才能讓台灣的都更之路繼續走下去。」洪嘉昇為當前都更面臨的困境下了最好的注解。

洪總經理直言,就建商立場,同樣可進行都更的地段,大安區一定會比萬華區更優先進行,因為價格就是首要關鍵,畢竟大安區房價與萬華區相比,差距不言可喻。其次,基地臨路路寬牽涉容積、建蔽等情況,且大馬路邊機能多已成形,之後能透過再開發獲得的利益,就更顯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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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總經理舉例說,位於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的「中正史坦威」,是華固建設成功透過都市更新完成的典型案例。洪總經理表示,該案是公私合作都更的典範,透過都市更新與權利變換機制,有效處理了公私有土地夾雜以及違建佔用的困境。

正派與誠意  住戶有感覺

洪總經理說,「中正史坦威」的前身,是民國四○年左右興建的台大教職員宿舍,但夾雜著公私有土地,包括國有財產局及台大所有的公有土地共十八筆,合法私有土地共有十一位地主,另外還有十八戶違建,多為老舊平房,巷道狹小,環境凌亂。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舉例說,「中正史坦威」是華固建設成功透過都市更新完成的典型案例。

七十三年的一場大火,讓這裡更顯頹圮,想要重啟生機,唯有重建一途。災後十餘年,私有地的地主們多次發起合建,佔地居住多年的違建戶也想向台大承購土地,然而於法無據,皆無疾而終。

《都市更新條例》的實施,讓台大校方參與重建有了法源依據,也讓廢墟有了重生的機會。洪總經理說,像這種都更案,開始談的時候,雙方還沒有互信基礎,地主怕建設公司,因為不知道建設公司財力夠不夠?有沒有能力可以完成?會不會蓋一半跑掉?而建設公司也怕地主,不知道地主會不會貪心?會不會搞派系?

洪總經理說,華固建設是「中正史坦威」的實施者,社區住戶在「中正史坦威」完工交屋後,給華固的評價是「正派、有誠意」。洪總經理轉訴述了住戶對華固這家建商的看法是,華固對違建戶,以補差價現地安置的方式和平處理,同時在溝通過程中,地主們也感受到建設公司的尊重,因此獲得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百分百的同意,推動過程也沒有爭端,相當順利。

洪總經理表示,從九十一年底更新地區劃定,到九十七年初產權登記完成,整個重建過程共花了五年多時間。他個人認為,「中正史坦威」社區立下了一個都更典範,只要地主不貪心、建設公司有誠意,都更重建才可望結出成功的果實。也因為這樣的經驗,洪總經理以過來人的身份提醒有意參與都市更新的住戶,務必要慎選合作的建設公司,才能創造雙贏的結果。

容積是關鍵

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理事長林長勳說,都更案失敗的原因,幾乎都是少數住戶(指釘子戶)不同意。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賦予政府公權力,也就是都更案是多數決,並不需要百分之百同意才能執行。林長勳認為,都更案應有團隊早期介入,像打預防針一樣把正確觀念帶給住戶,才不會因為一開始的歧見,造成日後窒礙難行。

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理事長林長勳說,都更案失敗的原因,最關鍵的就是都更後坪數分配及位置無法談攏。

都更要如何才能成功?林理事長說:「八○%的住戶簽下同意書。」不過,他強調這只代表第一個階段,也就是向政府申請取得都更資格而已。接下來,能不能和建商簽下「合建契約書」才是重點,而「八成同意」,也是建商投入的門檻,此時,牽涉到建商、住戶的利益分配及彼此觀感,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破局。

林理事長說,都更案最重要的就是「權利分配」,也就是都更後住戶與建商各能分多少。林理事長認為,都更案的過程一定要公開透明,建商找多家不動產估價公司估價,而不是建商自己估,是住戶放心的最大原因。

而都更社區居民能不能一條心,更是關鍵。林理事長說,通常第一位提出都更的住戶,會被質疑是否被「收買」、「是不是拿了錢?」,為怕麻煩,很少人敢率先提案。他說,這和都會居民各自過生活,很少和鄰居打交道有密切關係。

從事都更顧問多年的林理事長說,都更要成功,社區改建委員會應從跨進每戶住戶家的大門,認識樓上、樓下的鄰居做起。林理事長強調,成功的關鍵,就是社區居民凝聚共識,不要互相猜忌,『房子漲一倍』的夢想,才能實現。

變更細部計畫都更案

華固鍾榮昌董事長說,華固建設在長春路、建國北路口陸續買下一千三百多坪住宅區,由於其中包括兩塊完整的住宅區街廓,以及在兩塊地之間夾著道路用地,為有利於整體規劃,作更有效益的開發,華固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變更細部計畫的申請,一併進行都更,廢除細部計畫中的道路、改為在臨路面規畫為綠地,且將該綠地挪移到街角,讓住宅區的土地成為一個可整體開發的街廓,該案經過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三年的審查,終於通過。民國九十八年完工的「華固雙橡園」,創下第一宗變更細部計畫的都市計畫先例。

鍾董事長說,都市更新是城市發展的必要歷程,愈是早期已發展且處於市中心高房價的地段,能夠成功都更的可能性也就愈高。他舉例說,老舊住宅雖是通則方向,但可開發容積才是關鍵,如忠孝東路與敦化南北路的容積最高可達四○○%、三三○%,或是原本土地建物就僅有低矮的透店,假設容積未用完,再加上獎勵容積條件,對於民眾與建商才有開發獲利空間。鍾董事長坦言,「住三的土地或容積率在二二五%以下者,要都更相形就更困難。」

都更要成功,除基地地段條件決定未來都更後獲利空間,住戶本身對都更的認知程度,也成為都更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鍾董事長分析,民眾對於都更都有很大的憧憬,好像每個人只要擁有一間舊公寓,就可以談到一坪換一坪的空間,但相關單位卻沒說明,還要配合綠建築獎勵容積等其他因素才有可能達到,甚至如果房子並不屬於公告劃定更新單元,空有老舊公寓是不可能達成都更目標。

華固總經理洪嘉昇說,不論是建商主動出擊,或住戶自動找上門,建商介入都更案,都會謹慎評估成功機率,有一定勝算才會投入。洪總經理指出,同業間競爭,都有一定默契,不能給地主「垃圾變鑽石」的預期心理,否則案子很難成功。

有一定勝算才會投入

洪總經理說,其實都更案對建商來說,是賺「辛苦錢」,從尋找標的、說服住戶、適用法規、申請流程等,比傳統建案繁雜,而且完成時間難料。

洪總經理說,都更後價格翻漲是一定,但卻不一定都能成為豪宅,都更是改變住宅環境的方式,卻不一定可以透過都更方式賺取價差,尤其就現階段而言,都更幾乎被神話,現在的房價也不再是實際價格,許多房仲或賣方都會用「都更」作為拉抬房價的手段。通常來說,一個都更案從開始到最後動工,至少五至十年時間整合,有意進行都更的民眾,最好謹慎評估。

一個都更案從開始到最後動工,至少五至十年時間整合。

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林長勳理事長說,都更給人的印象始終是曠日廢時,成功率不高,之所以會如此,除了人性貪得無饜心態作祟之外,最關鍵的就是都更後坪數分配及位置無法談攏。當住戶發現都更前跟都更後坪數差異不大,自然參與都更的意願就意興闌珊。當住戶發現一樓都更後無法分回一樓,不管有無店面效益,參加都更的意願就急降為零。

林理事長說,雖然說都更後的房屋價值會是都更前的倍數來計算,但除投機客外,很多人往往不會去在意這個部分。所以都市更新想要成功,一定要非常重視分配的問題,盡可能讓一樓將來也分回一樓,除了滿足其需求之外,更避免他到樓上之後,權值放大、坪數放大的困擾,當一樓都沒問題了,樓上會有問題的機會就少了。
林理事長指出,都市更新的方式面臨了大大小小的問題存在,住戶整合的問題、利潤的分配問題及釘子戶的公權力問題,除了住戶要有共識外,建商在求得應有利益的同時,也應該多加一份社會的責任心,再加上政府的輔導與適時介入,都更才能水到渠成。

成就都更三要訣

從三位的訪談中,我們領悟到,要成就一都市更新成功的案例,首先,應慎選建設公司,挑選有品牌、有經驗、有能力的建設公司,最好有足夠的資本額作為後盾。第二,都更的流程與法令冗長又複雜,政府的行政流程應該再縮短。第三,遇到違建、畸零地或釘子戶的問題,政府公權力一定要介入協調或處理,否則都更重建根本無法有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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