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該地上建物所有人屬於土地所有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為限。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土地所有人和地上建物所有人是兄弟姊妹關係,則無法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仍需按照一般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除了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中,至少有一人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外,還要求地上建物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因此,如果土地所有人和地上建物所有人是兄弟姊妹關係,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應9月22日前申請
稅務局舉例,A先生整理單據時,發現地價稅繳款書是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計算,於是向稅務局詢問。經過了解,發現A先生持有土地上的建物,實際上是由他弟弟B先生所有,雖然A先生在該建物設有戶籍,且沒有出租或營業的情況,但地上建物屬於弟弟(旁系親屬)所有,不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的條件,因此A先生只能按照一般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稅務局提醒,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規定但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請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在當年度適用優惠稅率;如民眾逾期申請,將自次年起生效。如果已經申請並獲得核准,且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則無需再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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