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文山再興社區一處頂樓的女兒牆前陣子突然倒塌,造成樓下陽台及路邊停車車輛嚴重毀損,數十位民眾緊急疏散。此類頂樓加蓋違章建築一直以來於城市中存在著不安全的隱憂,政府為了提升台灣良好的居住安全品質,不斷倡導大家不要在房屋上做額外的違建工程,儘量讓每個建築按照技術法規去檢討、申請,以改善台灣整體建築品質與居住安全。
在地震發生頻繁的台灣,一旦發生地震,整棟建築都會受影響,輕則牆面龜裂、漏水,花點小錢補強;重則地震時建築不堪搖晃造成倒塌,不建議民眾存著僥倖心態,為增加使用空間而讓風險將長伴左右。
「違章建築」係指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但卻違法擅自建築之建築物,不僅不符原設計圖說更會遭政府法令制止,對於居住者的居住安全甚是無法完全確保。簡而言之,沒有取得建造及使用執照的建物,都是屬於違建。台灣目前最常見的三大違章建築包括「陽台外推」、「夾層屋」以及「屋頂加蓋」。
不過,常有民眾詢問,若原居住的舊有建築物已經不符合安全原則打算進行重建時,那麼這些部分屬於「違建」的地方,還能夠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嗎?
在參與危老重建時,有些民眾會認為自己過去因為違建而得到更大的使用面積,重建後應該也要繼續保有,但是這些增建、占用並非合法的建物,根據危老條例說明,這些違建建物面積是沒有辦法視為地主原持有面積來進行重建前的價值估算。因此在危老整合過程中,經常發生頂樓或是一樓之地主不願意參與重建的狀況,地主會認為重建對自己本身並沒有更好,且使用面積反而減少,導致忽略了違建本身會造成環境、建物安全及公共安全的負面影響,例如頂樓違建經常發生電線走火導致火災發生等。
若是進行都更重建,在處理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時(新違章是即時強制拆除),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前之實測面積可以給予獎勵容積,獎勵額度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而舊違章建築的處理方案有現金補償、異地安置或是現地安置,但若是占用公有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如果經協議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處理,並給付管理機關使用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後,管理機關得與該舊違章建築戶達成訴訟上之和解。
違章建築不是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使用執照的合法建物,地主在參與重建時不能將違建比照合法建物,期待能夠獲得跟合法建物一樣的價值。而地主與建商雙方在互相信任且條件合理的情況下,就目前相關重建趨勢而言,地主大都了解頂樓及其他違建不能參與重建分配,但對於本身有違建部分則比較能接受合理之補償,建議有機會參與重建的地主們應把握機會積極參與,讓原資產活化、早日住進更安全、舒適的房屋。
「建築安全履歷協會」創會理事長戴雲發表示,每個案件的條件、情況都不相同,相關法規也可能依時空背景不同而有所修改,因此若地主遇到以上相關問題,建議尋求有經驗的專業團隊協助處理,尤其是居住在地震發生頻繁的台灣,避免違章建築造成傷人的武器,減少違建才能提升建築品質及居住安全,能讓大家住的安心、安全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