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雲發
不少民眾經常詢問哪個結構設計更安全?然而,RC、SRC、SC其實只是不同材料上的應用,關鍵恐怕是在施工品質做好,沒有哪一種結構是絕對的安全或不安全。 以世界摩天大樓杜拜哈里發塔為當前世界第一高樓為例,高度高達八二八公尺,共有一六九層,整體以RC(鋼筋混凝土)構造或是RC局部埋鋼骨做強化。
從地下室到六百多公尺是使用RC建造為主,再局部埋鋼骨加強或做上面連結的施作,六百多公尺到八百多公尺則是純鋼構,而並非全棟使用SRC(鋼骨鋼筋混凝土)或SC(鋼構)建造。
從一九七○年起,全世界摩天大樓興建所使用的結構形式中,鋼筋混凝土結構有逐年增加的趨勢,直至二○一六年統計更有高達三十四%鋼筋混凝土結構的使用率(資料來源:CTBUH世界高層建築與都市人居學會,二○一八年二月期刊)。
而現今日本住宅大樓許多已經採用所謂「New RC」的高強度鋼筋及高強度混凝土做大樓之規劃設計,五、六十層樓以上一樣安全又耐震。
鋼骨結構的弱點
一九九五年的日本阪神大地震,當時倒塌或損毀的房屋超過三十五萬戶,其中毀損率最高的竟是SS(鋼骨結構)建築。「鋼材」因易受焊接溫度冷熱造成「脆性破壞」;且倘若不幸發生火警,到達一定溫度時,其強度可能明顯降低而造成建築物的損壞。
反觀同樣是由鋼所製成的「鋼筋」,材質均勻、橫斷面積小,再加上經由砂、水泥、石頭等複合材料形成的混凝土包覆,本身就是種熱絕緣性材料,可說是一個很好的建築結構構造,故RC的房屋耐震力、強度,不會比SRC造的差,完全依照個案情況,選擇最適結構工法。
由此可見,一棟建築物要安全耐震,一定要同時做到以下兩件事:一、優良的結構規劃設計、二、精準確實的施工品質,且缺一不可。
施工品質更重要
不論是RC、SRC建築都具有一定的耐震能力,都可以在設計上符合法規的安全需求,只是材料上應用的不同而已,而在施工品質上更重要的是,建造過程中的每根鋼筋的長度、彎鈎、綁紮品質都對建築安全影響甚巨,相對的每根鋼骨的每處焊接鎖固點,也都是建築安全品質的重要關鍵點。
「建築安全履歷協會」創會理事長戴雲發表示,其實只要能把建築結構系統規劃設計做好、平面配置能四平八穩、設計時能考慮施工性、施工工人能按圖施做、每個細節的施工品質都做到精準確實,安全就會有保障。
因此,為了解決施工上人為疏失、降低建築不安全因子,納入新工法、新技術的創新建築四‧○工法,將結構鋼筋設計與可執行的施工方式相互比對並確認,使結構設計者與施工人員對施工品質的標準達成共識,建造出符合規範且耐震安全的房屋。甚至能從開始規劃建構房屋,就將結構力學規劃設計、防裂防漏水的規劃設計、鋼筋彎折加工研究及現場施工技術相互整合,以達到工期短、品質佳及成本合理的目標。
建築結構之分析比較
1、RC(鋼筋混凝土)結構:
RC建造的房子是用「鋼筋混凝土」興建,柱體會以很多的箍繫筋緊密圍束住柱的每一根大號主筋,且大梁每一根大號主筋也會有梁箍筋緊密連結確保安全。RC屬較剛硬的結構,在地震來時搖晃度小,舒適性、防水性、隔音性也較佳,台灣九成房子都是用RC興建,是最傳統也是業界技術最純熟、CP值最高的建築工法。
2、SRC(鋼骨鋼筋混凝土)結構:
SRC結構則是結合「鋼筋混凝土」和「鋼骨」的結構方式,梁柱中間以鋼骨支撐,外圍再用十五至二十公分的混凝土包覆,混凝土中亦會有大號主鋼筋及箍筋,由鋼筋及鋼骨共同作用,讓建築有較強的韌性以及抗拉能力。
SRC比RC多了內部鋼骨的配置,有較強的韌性與抗拉能力,在樓層較高的建案中,與RC設計相較,可略為縮小柱的斷面尺寸,故在高層建築中會以SRC結構設計為主,主要是為減少柱所佔的空間面積。
3、Alfa Safe結構
「AlfaSafe柱中柱」、「Alfa Safe系統牆」,採一體化系統箍綁紮,施工品質精準確實,當樓層數大於二十樓時,低樓層結構柱如遇結構尺寸過大,Alfa Safe結構則可於低樓層設置規劃「Alfa Safe鋼骨柱中柱」,可縮小低樓層之柱的斷面尺寸;其餘樓層則全棟採用「Alfa Safe柱中柱」及「Alfa Safe系統牆」,使全棟結構耐震提升且防裂防漏、耐久性佳。
新工法效果好
一般業界建案防水保固年限普遍約為一至三年,而目前業界採用全棟Alfa Safe耐震系統工法之一些建案,已將防水保固年限大幅提升至十至十二年,即其防水保固年限較一般傳統工法建案延長達四倍之多。另外成本方面,Alfa Safe結構的每坪執行成本約高於RC結構○‧一五萬元,約低於SRC結構二‧八五萬元,另外在都更危老整合、重建的過程都能讓地主及建商更安心放心。
戴雲發提醒,無論是何種結構工法建造,其實都可以達到一定水準的安全抗震,關鍵是如何依個案設計適當的工法,並精準確實施工,同時兼顧「優良的結構規劃設計」及「精準確實的施工品質」兩大要點,這樣才能發揮安全效益,而非使用SRC就比RC更安全,也才是最值得大家去關心重視的地方。
作者:戴雲發
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理事長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