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電梯是附著於房屋之設備,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按「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核算房屋現值,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增設工廠貨梯 免繳房地稅
屏東縣財稅局新聞提及,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房屋附設之電梯是供運送產品之用、如工廠附設之貨梯,為製造產品必須之設備,其用途是以製造產品過程中運送產品為限,與一般機器設備相同,其與電梯之設置足以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者有別,則免予併入課徵房屋稅。
提醒民眾,房屋如有增設電梯設備,請記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增設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日後遭查獲除將補徵應納稅額外,還可能受罰。
(出處:屏東縣財稅局)
【台灣最資深37年房產媒體,預售新成屋最齊全資料庫在這:《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