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
台北市地政局公布最新預售建案季報,Q3全市預售建案申報備查量較前期增加11件、約5成,其中以內湖區7件最多,南港區則是連2個月均以0件居末。地政局表示,市場推案主流為80戶以下小社區住宅。此外,檢閱預售屋契約發現,貸款約定、保固期限、建材設備、稅費負擔、停車位規格等5大項目合格率最低。
地政局表示,北市Q3全市申報備查的預售建案共32件,較前期21件增加52.38%,與去年同期38件相比,減少15.79%;累計年申報共108件,較前期114件減少5.26%,較去年同期156件減少30.77%。
大安區衰減幅度最大 南港區連2月抱蛋
觀察各行政區申報備查數量,內湖區以7件居冠,其次是信義區、北投區各4件,南港區則是連續2個月均無建案推出。此外,大安區Q3僅有1件,較前期4件減少75%,衰退幅度居各行政區之冠。
80戶以下小社區為主流
地政局分析,觀察市場預售產品推案特性,仍以住家為主流,共30件,占比93.75%,其中23件為80戶以下小社區;非住家建案,如廠辦等,也以80戶以下居多。
備查契約8大常見錯誤
地政局檢閱預售建案定型化契約發現,備查前合格率最低前5項目為「貸款約定」、「保固期限及範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稅費負擔之約定」、「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地政局公布常見錯誤態樣:
- 買方未依約定期限撥款或可歸責於買方致貸款成數不足,賣方即可以逕依違約的處罰規定,行使解除契約相關權利。
- 約定金融機構核撥貸款後的利息,全部由買方自行負擔。
- 以「通知交屋日起」或「使用執照核准日起」為保固期限起算點。
- 約定有「不可歸責於賣方的事由」,賣方即不負保固責任,與應記載事項「除賣方能證明可歸責於買方或不可抗力」概念不符。
- 未經買方同意即載明得使用同級品,或擴張不可歸責賣方的事由,例如「因市場供應失調、廠商故意壟斷市場、廠商規格品質不符要求、廠商蓄意哄抬價格,賣方得採用同級品產品代替」。
- 要求買方於「產權移轉暨銀行貸款對保通知時」或「取得使照時」,預付款稅費。
- 停車位未載明高度。
- 未載明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及計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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