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接獲檢舉指稱汐止區水源路二段旁,甲山林建設未經核准擅自設置管線橋,經查證屬實已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及侵占國有地,除新北市地政局已依法重罰6萬元之外,工務局也限期要求建商拆除,建商已於14日下午開始自行拆除,市府並下令業者必須在18日前改善完成。
工務局指出,甲山林建設位於汐止水源路的建築工地,擅自搭設管線橋跨越汐止康誥坑溪,除了未依法向河川主管機關農業局申請核准施作鐵橋,更涉及占用國有財產署土地,農業局已於今年3月函請國產署處理,並依竊占罪嫌移送偵辦中。工務局強調,市府各單位將於本月18日到現場會勘,呼籲甲山林建設必須在會勘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屆時將加重嚴懲、勒令該建案停工。
此外,管線橋的橋墩設置於非都市計畫土地之交通用地,經認定未依法作交通用地容許之之「交通設施」、「公用事業設施」使用,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市府地政局已於7月16日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向甲山林建設開罰6萬元,要求立即停止非法使用,並限期依法恢復原交通用地容許使用目的,不依規定改正者,將依區域計畫法另為處分。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