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
新北市政府推動老舊建築物改善,只要建築物無立即危險疑慮,除了重建之外,也可以向市府申請整建維護補助,每案最高可獲得1,500萬元經費補助。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近期都更大會通過淡水1棟屋齡約45年的老舊公寓獲1,200萬元補助,經費將用於加強結構安全、清除違章建築、重新整理並美化外觀。
都更處指出,新北市淡水區1棟屋齡約45年4層樓老舊公寓,民眾完工後即遷入新居,多年後發現房屋長時間日曬及滲水,建築物混凝土有多處剝落現象,透過市府提供的房屋健檢、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補助政策,鑑定社區建築物為建議修復補強。
社區也透過都市更新推動師協助整合至100%同意,2023年向市府申請整建維護耐震補強與立面修繕經費補助,並在2024年1月26日經都更大會通過,獲得1,200萬元補助,經費將用於加強結構安全、清除違章建築、重新整理外觀並裝飾美化。
都更處處長林炳勲表示,都市更新政策多元,不僅重建,還可整建維護,目前新北市多元都更已累計申請1,395案,且新北市為因應工料雙漲,於今(2024)年起提高耐震補強工程補助經費為每案總工程經費75%、上限1,500萬元,盼增加民眾辦理都更整建維護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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