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
新北市老屋狀況嚴重,今(2023)年第2季30年以上老屋約83萬戶,占全市房屋數量近半,根據國土署最新統計,新北市今年前9月都市更新核定件數僅20件,都更速度跟不上房屋老化。為加速都更案的辦理期程,新北市地政局宣布,即起推出「都更預審3.0」,透過登記預先審查作業,提早確認資料正確性,約可縮短2個月至半年的都更辦理期程,增加都更行政效率。
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指出,過去辦理都更案件時發現,在房屋蓋好後進行權利變換第一次測量時,出現測量面積與都更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不符等狀況,須修改已核定的計畫,導致都更案辦理期程延後。
全國首創 都更預審3.0
對此,新北市自2018年起推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制度」,受理測量預審時間由原申請使用執照時,提前至建物屋頂板勘驗完成後,都更實施者(多數為建商)發現建物測量預審面積結果與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不符時,即可提早修正計畫內容,並向都更處申請釐正,縮短都更案辦理期程。
汪禮國表示,檢討精進作業流程後,地政局推出全國首創的「都更預審3.0-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由都更處先將核定發布實施前的變更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使用執照及相關圖說等資料函送地所,請地所就計畫書內容預為審查,實施者無需提出申請,若發現與資料不符,可立即請實施者補正,都更處再以此正確資料進行計畫核定,相較於計畫核定後發現錯誤再修正,不但可減少退補情形及核定次數,更可縮短2個月至半年的辦理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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