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奕淳
自2015年立法以來,原訂於今(2025)年上路的《國土計畫法》,近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相關修正案後,延長至2031年4月30日全面施行。
考量現行《國土計畫法》存在開發限制與法規缺漏等問題,已經影響多數農民與地主擔憂自身土地價值,部分地方政府與民間社會也抱持反對意見;甚至在審查過程中,一共接獲超過30項修法提案,立法院於是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將國土功能分區圖的作業期程從原定延後4年,改為延後10年,意味直到2031年才是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的時候。
另外,會中三讀通過的條文包含第23條、第35條與第45條;至於先前部分立委要求增訂第32條之1「農業權補償」條文,則未獲入法。
對於國土計畫法上路時間延後,內政部表示雖深表遺憾,但依然尊重立法院的決定;同時進一步指出,截至去年底,全國已有20個縣市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進行審議,呼籲目前仍未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含桃園市與南投縣,依據中央主管機關的指示儘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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