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為保障購屋者權益,《平均地權條例》新法在2021年7月上路後,預售屋、新建屋嚴禁紅單約定不利買方的事項,違者最高可重罰100萬元。不過,內政部近日公布最新統計,全台從新法實施以來,截至今(2024)年9月底,3年間總計稽查1,157個建案所使用紅單,仍有79個建案違反規定,共計裁罰7,337萬元。
立法院於2020年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增訂紅單納管機制,也就是建商銷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時,購屋預約單除應書面確定買賣價金及標的物外,不得約定有保留簽約、出售或其他不利於買方的事項,違者最高可按建築戶(棟)處1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
內政部表示,目前該項規定已納入縣市政府預售屋稽查重點,並已協調不動產開發、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訂定紅單範本提供會員使用。
內政部指出,從2021年7月至今年9月底,全國總計已稽查1,157個建案所使用的紅單,其中有79個建案違反規定、共計裁罰7,337萬元。內政部提醒業者在銷售建案時,務必遵守紅單銷售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補充,依過往稽查違規案例,紅單常見違規態樣,包括約定買方逾期未簽約或未補足定金,建商即可直接沒收買方已繳定金,或是約定買方繳交斡旋金後,才可安排購買該房屋的順位等,不利於買方的違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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