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
為健全房市、促進租稅公平,財政部昨(16)日公告個人2023年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主要針對去年出售舊制房屋,今(2024)年5月報稅時適用,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門檻」的標準趨嚴,各地區調降1至2千萬元不等,以擴及更多房屋,希望使設算所得額更貼近實際所得,也就是財產交易所得稅將增加,財政部估算每年影響4,000多件。
下修門檻 豪宅稅適用範圍擴大
財政部表示,針對房地總交易金額達一定門檻的豪宅,在計算舊制所得時,會按照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的比例,計算歸屬房屋的收入後,再按該收入的17%計算出售的所得。
國稅局參考各區不動產交易情形,訂定各地區的成交金額門檻。台北市部分,豪宅從原本7,000萬元以上調降到6,000萬元;新北市從6,000萬元降到4,000萬元,桃園、新竹縣市、台中、台南、高雄從4,000萬元降至3,000萬元,其他地區則從4,000萬元降至2,000萬元。
台積電效應 台南2地賣屋所得標準增
此外,針對非豪宅部分,是以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計算,本次也一併進行調整。財政部指出,考量部分地區交易熱絡帶動房價上揚,故分別調增所得標準1至5個百分點。
根據財政部提供資料,全國368行政區中有196個調升,比重為53.2%,其中,南科園區所在的台南市新市區、善化區皆調高5個百分點,有前鎮科學園區的高雄市前鎮區則調升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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