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行政院會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爭取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經濟部說明,此次條例修正核心在於再生能源潛能場域釋出,並整合相關行政程序,朝一致、簡易及排除限制方向推動,如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排除場域限制,以及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應設置太陽光電相關規範。
太陽光電設備 三類建築都得裝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之一,是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至於規定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決定。
經濟部表示,此次條例修正是呼應淨零轉型下再生能源發展最大化的政策方向,建構友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及強化2050淨零路徑氣候法制基礎,並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的發展期待,與因應國內、外整體推廣環境及開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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